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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9日既有建筑检测鉴定与加固讲座新闻稿

发布时间:2024年06月20日 09:21  发布单位:  阅读次数:    

619日8858cc永利官网邀请到了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王静民作了题为“建筑检测鉴定与加固”的讲座。本次受邀的还有中国空分公司设计院顾问徐秀杰高工、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陈园卿副教授和建工学院教师。8858cc永利官网教师和21级土木工程系部分学生参加。

王静民,正高级工程师,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,目前担任设计院结构设计、特种结构设计审核工作;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、既有建筑的结构加固改造等方向研究;现担任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协会建筑诊疗分会会长,浙江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结构分会委员、杭州结构与地基处理研究会加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、浙江省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行业协会建筑工业化分会副会长。

本次交流内容贯穿检测鉴定、加固设计、加固施工等方面的内容,进行较全面的理论阐述,结合实际工程案例加以解说。

王工从四个方面对主题加以阐述:什么是既有建筑房屋检测鉴定,什么情况下要做房屋检测鉴定,检测鉴定后是否都要做加固,加固要怎么做。他细致地讲解了规范条文,带来了工程实践案例,给我们很多新的启迪。

根据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,既有建筑是已建成可以验收的和已投入使用的房屋。而房屋检测鉴定则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,对结构的状况或性能进行现场测量和取样试验等工作,判定建筑物今后使用的可靠程度所实施的一系列活动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三十九条: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,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,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:

()重大建设工程;

()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;

()具有重大历史、科学、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;

()学校、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;

()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。

《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》规定:

既有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加固:

1)经安全性鉴定确认需要提高结构构件的安全性;

2)经抗震鉴定确认需要加强整体性、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、提高综合抗震能力。

条文解读:《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》对需要加固的情况进行了高度概括,其中对于“需要提高结构构件安全性”的表述包含了建筑物使用荷载提高、改变使用功能、构件损伤(如开裂、钢筋锈蚀等)、受灾后的修复等所有需要提高构件安全性的情况。抗震鉴定后需要加固的情况包含了设防烈度提高、抗震构造不满足、结构布置不合理、构件抗震承载能力不足等所有不满足抗震要求的情况。

知识点满满,这些都是专业课上有所涉猎但是来不及展开的内容,与会的老师同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,希望多多有这样的学习交流机会。